物业收的停车费和店铺租金、小区公共维修基金……钱都去哪儿了?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不满小区相关账目未公开 这个业主把业委会给告了

法庭故事

N晚报记者 韩瑜超

通 讯 员 陈 莹

家住南湖区的张先生一直挺纳闷,自家小区业委会成立3年多,他却从来没看到业委会公布年度公共收益及支出明细。自己买房时交的小区公共维修基金,平时交的小区停车费,还有物业收取的店铺租金,这些钱都花在哪了?

百思不得其解的他,一气之下就把自家小区的业委会给告了。近日,南湖法院判决的这起维护业主知情权的案件引发了极大关注。

张先生是南湖区某小区的业主,该小区于2019年成立业主委员会,但业委会成立至今,张先生始终没看到业委会公布年度公共收益及支出明细。为此,较真的张先生打政务热线反映情况,也给街道致电督促公开账目,但都未得到业委会的满意答复。

一气之下,张先生决定将自家小区的业委会告上法庭。于是,他以知情权受到侵害为由提起诉讼,要求业委会提供《业主管理规约》《业主大会议事规则》《物业服务合同》以及3年(2019年~2022年)的公共收益及支出交易明细、维修基金的提取程序和使用明细等内容。

法院认为,业主享有了解本小区建筑区划内涉及业主共有权、共同管理权等相关事项的权利,业主以合理的方式行使知情权,应当受到法律保护。虽然提取维修基金的详细程序并不属于法定应当向业主公开的内容,但业委会仍应向张先生提供小区的其他材料。

审理过程中,业委会虽提供了《业主管理规约》《业主大会议事规则》《物业服务合同》,但小区公共收益账目明细并不完整,也没有专项维修基金筹集及使用账目的工作档案。因此,法院判决业委会提供小区3年(2019年~2022年)的公共收益及支出交易明细、维修基金使用明细材料,供张先生查阅。

法官有话说

根据《民法典》及《物业管理条例》相关规定,业主在涉及小区共有权利的相关情况和资料时具有相应的知情权。业主可以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请求查阅,若依法行使知情权遭到拒绝,则可以提起业主知情权纠纷之诉,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
具体到本案,业委会未对依法应当公开的信息定期予以公布,原告作为小区业主多次要求业委会公开相关材料却未得到回应,其知情权已经受到侵害,因此,原告诉请业委会公开公共收益及支出的交易明细、维修基金使用明细材料等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,依法应当得到支持。

小区业主委员会是干什么的?业主委员会一般由业主选举产生,是代表业主利益并代表业主共同行使管理权的组织,但以往大多强调的是业主委员会对小区的管理权,而忽视了其权利基础在于业主对小区物业具有的所有权。因此,法官提醒小区业委会,对业主知情权的保障是其不可推脱的义务;同时提醒广大业主,小区犹如一个大家庭,每位成员都有权详细了解“家里”的收入和支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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